此時,我也不知該說什麼了!
於是又循著剛才的路線一路往回找,
回到館前路時仍未發現,
這時我又想啦~~~
我有行照,警察伯伯應該會相信吧!而且我又長得不像壞人,
沒有那張貼紙也可以吧!
所以我又再一次的從館前路走到公園路,
而我的腳也痛到讓我想赤腳走都比較好的地步,
第二次走到二二八公園,在捷運前的站牌前,
我看到那張捉弄我的貼紙,就靜靜的躺在公園圍牆邊……(而且還被樹葉半掩著)
原來它就掉在我一開始發現它不見的二十公尺處,而我卻走了來回近五百公尺!
此時公車站牌附近有不少人在等公車,我又覺得忽然蹲下來撿一張很像垃圾的東西別人一定會覺得我很怪…(此時還要死裝面子)
我就先坐在圍牆邊,慢慢的彎下來,假裝是在摸我的左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那張己是破破爛爛的貼紙撿起來!(拜託!!跟根本就沒人在看)
然後走去警察局,結果警察也沒看我的行照,就直接打開抽屜問我哪一把?
原然跟我一樣的豬頭也不少啊!抽屜裡至少有六、七把鑰匙,
於是我領回了我的鑰匙,簽了名字,留了電話,還把我左手姆指拿來劃押(鳴~~~~我在警察局劃押了!)終於………我拿回了我的鑰匙了~~~

唉~~鑰匙啊!我還寧願你像哈利波特一樣是有人用魔法把你變小然後慢慢不見的啊!

希望我這種豬頭事不要再發生了,給我一個不兩光的腦袋吧!


PS1.這張貼紙不是捉弄我的那張,而是在警察伯伯還我鑰匙時貼在鑰匙上的
ps2.不知為什麼,原本我是打成一篇的要po上來的,大概是字太多了,文章都都只有一半,所以就只好分成上下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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